第一百三十六章 本月优秀员工非小秦莫属!-《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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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代社会。

    出卖公民信息的现象,其实屡禁不绝。

    几乎登录个网站,下一秒自己的手机号就泄露了。

    其至在某宝上,还有公然售卖身份信息的,打包资料一份60元。资料里,包括姓名、籍贯、学历、毕业学校、婚姻状态、居住地、收货地址、手机号等等,

    明码标价,极为嚣张,

    一般来说,购买这些资料的人,要么是中介,要么就是诈骗团伙。中介是为了寻找意向客户,促成成交。

    诈骗团伙同样是为了寻找意向客户,进行定向精准诈骗。

    因为个人信息获取成本低、追究麻烦等原因,这种现象从未断绝过,

    而夏青青在视频里,公示他们四人的身份信息,造成大范围传播,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完全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基于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出售、传播他人身份信息的....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

    视频里的内容,固然是基于事实,但却是对于法院判决结果的大肆传播。

    朝着对抗判决的方向,影响了公众舆论。

    同样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恶意煽动舆论、利用网民,故意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将被行政处罚。

    也就是罚款外加行政拘留,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没错,

    在刑法上,没有煽动舆论这种罪名,只能对引战行为、饭圈文化等进行行政处罚。

    相较之下。

    刑事处罚过重,而行政处罚又过轻。

    这也是为什么网络上那么多饭圈文化、引战、煽动负面情绪等行为层出不穷的原因。

    最后。

    除了以上两点,如今在各平台广泛传播的视频,还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这也是一条比较偏僻的罪名,

    寻衅滋事罪很多人都知道,但大部分都认为寻衅滋事罪仅用干斗殴、打架等暴力事件。

    实则不然。

    在刑法中,对寻衅滋事罪的定位非常特殊。

    它最初是流氓罪演变而来的,

    如今流氓罪的相关刑法罪名,已经被废除了。

    但在几十年前..

    流氓罪让人闻之色变

    流氓罪,专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

    也就是说,只要违背了社会公德,被社会道德所摒弃的.....

    就是流氓罪!

    比如说,在大街上,语言调戏一个女孩,对方便可以起诉你流氓罪。

    而流氓罪的量刑被多次提高,最高可至死刑。

    几十年前,便有过数个因为乱搞男女关系的海王....

    被判处流氓罪,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枪毙。

    而现在,

    乱搞男女关系、调戏妇女的人,已经随处可见了。

    放在几十年前,都是一抓一个准,直接枪毙的那种。

    当年废除这条罪名,主要是考量了诸多因素。

    其中一个,就是量刑过重。

    语言调戏一个人,可能就要被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违背了刑法震慑的功利价值。

    刑法是震慑犯罪现象的产生,而不是对罪犯进行残酷处罚。

    因此,

    在后面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将这条大罪进行了拆解,分别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而其中的寻衅滋事罪,也是比较特殊的一项。

    因为它属于兜底法条。

    最高刑在五年以下,不重不轻。

    可以防止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

    比如说在公众场所聚众殴打他人,涉嫌了故意伤害罪。

    但若是殴打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那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可能被判处无罪,

    刑法为了防止这种现象....

    便可以追究其寻衅滋事罪,五年以下,不至于逃脱罪责。

    同理。

    若是将人打成重伤,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判处,

    故意伤害罪,致使他人重伤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最高刑可至十年。

    而且,

    在司法解释重,寻衅滋事的补充条款里,确定了寻衅行为不仅仅是现实中的暴力冲突。

    还包括财物损毁、扰乱网络秩序、恶意针对他人等等。

    在寻衅的判定上...

    侧重于行为上主观故意,分为无故生非和借故生非

    无故生非,就比较容易理解了,故意找事。

    有人坐在店里面吃饭,你看她长的漂亮,轻轻拍一下后背,便属于此类行为,

    借故生非,则是去饭店里吃饭。

    吃完饭不想付钱,随手抓了只苍蝇放在菜里面。

    反过来要挟老板赔偿。

    这也属于寻衅滋事的一种。

    总而言之,

    寻衅滋事的适用面非常广,只要没事找茬、故意针对某人,都可以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而这一次,

    夏青青在视频里,详细针对了他们四人,公布了身份信息,寻衅滋事罪是跑不了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煽动舆论,寻衅滋事罪....

    奉牧深吸了一口气

    很快便将夏青青发布的各平台视频,进行截图、数据统计等。将检举材料准备好之后,重新聚焦向视频的评论区。

    他打算寻找一些“新面孔”

    既然他们强行要冒泡,自己也不会厚此薄彼,该送的套餐一个都不会漏,

    次日。

    法院,立案中心。

    表牧再次带着两百份起诉书,来到了这里

    其中有一份,自然是起诉原翠莲、夏青青母女的。

    “又加两百人?

    周琳看着眼前两百份的起诉书,神情有些复杂。

    这段时间。

    她听说检察院关的人,正在没日没夜的加班。

    连续加了好几天,三千份起诉书的问题还没解决完,

    奉牧又送来了一群“新鲜”的被告,

    这群人,惹谁不好,偏偏要惹到奉牧头上,

    “我也没办法啊,树大招风,得罪的人太多了。

    秦牧满脸无辜,颇为无奈的说道:“既然不能让所有人喜欢我,那就只能把不喜欢我的人送讲去了。

    周琳:66

    随后。

    她将这些关于诽谤罪的起诉书都核查了一遍,确保符合规范,便将其收了下来。

    同时提醒道:“对了,八天后开庭,你之前起诉的三千个被告的立案通知应该下来了,你记得去银行缴纳一下。

    诉讼等费用,法院不会直接收取。

    需要到指定的银行进行缴纳。

    一说到这个。

    她的神情就更加复杂了。

    接了这么多年的起诉书,她头一次看到三千个被告的“壮举”,虽然诽谤罪是刑事案件,但涉及了民事诉讼。

    按照晋城当地的诉讼法.....

    同样有一笔不俗的费用。

    暂定是每个起诉缴纳8000元,大约是两千四百万,预先垫付,多退小补

    “好,我等会儿就去交。

    秦牧点了点头,十分爽快的说道。

    只要官司胜诉了,诉讼费都可以返还。

    外加民事赔偿。

    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亏。

    同一时间。

    晋城。

    治安拘留所。

    “居然还要在这里住七天..

    原翠莲坐在床上,茫然的看着墙壁上的电视。

    只觉得无聊透顶。

    在她的对面,则坐着夏青青,和其他几个同样被行政拘留的人。这是她们来到拘留所的第二天。

    进入之后,就被分配到了多人房。

    早上按照规定时间起床,整理内务,刷牙洗脸,打扫卫生,等开饭。

    拘留所的开饭,并非是上食堂吃。

    而是把自己的饭盆排放在监舍门口,有工作人员给你盛饭。

    待遇颇为不错。

    吃宗饭之后....

    就这么坐在房间里,等中午时间。

    然后就是和早上一样吃饭,清水白菜,馒头。

    继续熬到晚上,馒头,咸菜。

    这就是里面一天的生活,除了吃饭,就是看电视等吃饭。

    非常充实。

    但就是不能玩手机,进来之前的所有个人物品都被拘留所暂时保管,无法使用,

    而看押她们的人员也公布了她们的处罚期限,为八天时间。

    算上第一天...

    她们还要在这里待上七天。

    “这里的环境太差了,伙食也差,肉都没有...

    夏青青叹了口气,对周围的环境满脸嫌弃。

    进来之后,

    她也相通了不少,就是临时居住而已。

    只要熬过了这八天

    她们就可以出去继续维权了,

    该上诉上诉,该维权维权。

    好在上诉期是十五日内,一切都来得及。

    这次她虽然出现了失误,被行政拘留了......

    但她保证,下次她绝对不会再进来这种地方!

    ps:之前存稿已经用完了,今天有点卡文,只有一更明天三更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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