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方志强依稀记得是跟他说过几句话,但也只是在路上碰见了随便聊过几句,选择与他联系也仅仅是因为那次的交集。此刻东基的人说不定已经在这里布好了监控,方志强表面上不动声色地道:“我对您也是敬仰许久了,尤其是您所在的这片土地,每次提到这个城市,我总是会想 起两个人。” 卡特问:“敢问是哪两个人?” 方志强道:“这第一个自然是那位有名的大侦探。第一次读到血字研究的时候,我兴奋得一晚上都没睡着觉。”卡特又惊又喜地道:“原来先生还对这个感兴趣,不瞒您说,很小的时候,我也曾幻想自己能化身大侦探,为此我高中时期就尝试过投稿推理小说,直到现在我还 有时候会把当时写的东西拿出来瞧瞧。” 方志强装出兴致勃勃的模样,说道:“还有这种事?那我就很感兴趣了,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拜读先生的大作。”卡特怔了一下,惊喜道:“真的吗?那就请先生去我家坐坐,我记得上次把那些东西拿出来还是去年的时候,我儿子不小心翻出来的,当时看完以后放在哪来着? ” 方志强无语,心说真的假的啊,哥们你要不要这么耿直啊,我只是客套一下。 转念想想,对现在的他来说,最重要的是尽可能地让tony相信他跟黑珍珠关系密切,直接去别人家似乎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说道:“那就请先生带路。” 跟着卡特上了车,方志强注意到,自从握手以后,这人的手始终藏在袖子里,即便是上了车也没伸出来,也不知这是他的习惯,还是在袖子里藏了什么东西。 司机开着豪车平稳向前,不多时便行驶到泰晤士河旁,沿着河畔又行驶了二十分钟。卡特领着方志强和邓通进了豪宅,给他们上了茶,随后进入房间里,出来时已经换了一套衣服,藏在袖子里的手也露了出来,要不是他手上确实拿着破烂的本子 ,方志强绝对会怀疑,他急着回家是不是就为了换衣服。 “方先生,这就是我高中时期写的,您有兴趣的话就看一看。”卡特把破烂的本子递过来吗,等方志强接过后,手又收回到袖子里。 方志强满脸尴尬地笑着,硬着头皮看下去,期间注意到卡特眼神很是期待。由于语言方面的差别,字迹又比较潦草,他花了很长时间才勉强看完。 那个故事说起来非常简单,就是在一座庄园里,仆人用一根冰冻的剑杀死了主人,等冰自行融化后,凶器消失,警察因此花了很大的代价才找到凶手。 第(2/3)页